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这些行为就是马路上的”危险陷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1-22 21:32:07  阅读:4128+ 作者:汽车大师

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尤其对于日常驾驶来说,就算驾驶技术再高超的老司机,敢说自己从来没出过事故的也是凤毛麟角。尤其是遇到那些没素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交通参与者,你自己虽然能够做到“洁身自好”,但也无法阻止人家主动和你来了个“亲密接触”。所以说,对于行车安全我们每个人都要重视起来,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那些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行为,各位朋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滥用远光灯

关于滥用远光灯的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了,不过我们还是要再强调一次,因为它在所有驾驶陋习当中,依然是排在第一位的哪一个。据不完全统计,在所有夜间行车事故当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事故约占三成。真心是害人害己的一件事!

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这些行为就是马路上的”危险陷阱“

有些朋友会质疑,你在这儿批判一番能起到什么实际作用?确实没有用!因为很多人可能心里并不想当“远光狗”,但是因为对灯光使用方法的不了解,导致自己被动的成为了“远光狗”,于其指责该行为不如教授大家正确使用远近光的方法,下面上干货: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这些行为就是马路上的”危险陷阱“

2.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应使用近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夜间在没有照明条件的道路行车,当车速低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近光灯;当车速高于每小时30公里时,可使用远光灯。

4.夜间车辆通过照明条件好的路段,应使用近光灯。

鬼探头

除了“远光狗”以外,另一个可恨可气的危险行为就是鬼探头了,光听这名字就觉得害怕!简单来说,鬼探头就是驾驶者在双行道的一侧完全处于视野盲区的情况下横穿到对象车道,此时对向车道的交通情况驾驶者完全不知道,一旦有一辆车高速经过,那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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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难听的,这种行为和变相自杀没什么区别,一个有常识的人应该是不会这么做的。可惜在现实生活中,抱着侥幸心理“鬼探头”横穿马路的大侠们并不少。对此我只劝各位一句,或许横穿马路能给你节省那么点儿时间,但人的命就只有一条,不管你练过凌波微步还是九阳神功,都招架不住一辆飞驰而来的汽车。

急加速急刹车

还有一个新手司机经常犯的错误,由于对车辆驾驶的不熟悉,新手司机经常会出现突然急刹、突然急加速的情况,这如果周边车上还没太大问题,如果路上车流密集,这样的“顿挫”开车法很容易就会酿成事故,你急加速还好说,毕竟快装上了知道踩刹车。但是你急刹车,如果在前后车距比较近的情况下,后车很有可能没来得及反应就撞上了。

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这些行为就是马路上的”危险陷阱“

这种驾驶行为虽然危险性相比前两种要低一些,但还是很有可能出问题的,尤其是对于跟在它后面的车主来说,这样的前车简直就是噩梦般的存在。所以,为了交通安全着想,各位新手司机一定要快速改正这个驾驶陋习。

加塞并线

还有就是那些加塞的车主了。现在各大城市的交通状况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车多路堵。上下班高峰期也被称为是堵车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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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你在跟着前车慢慢的挪,这时候倒好,突然从你的侧车道“嗖”的一下,半个车头都插你和前车的中间。

本来跟车的缝隙就小,你要是反应不够机敏,一准得直接怼上加塞儿的车,跟你后边的车要是不够机敏,他就直接怼你的车屁股上…这加塞儿是实在烦人,不仅仅是危险,也是造成交通更加拥堵的一大因素,只会造成降低整个车流的速度,对于缓解拥堵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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