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装置是采用我公司生产的增压比为5:1(CNG为40:1)的气体增压泵,其动力来源是空压机的0.3-0.8MPa的压缩空气,额定输出压力为0-4MPa(CNG为0-32Mpa)。装置上配有手动调压阀,通过调整增压泵的驱动压力即可无级调整增压泵的输出高压气体的压力,出口接有3米的高压测压软管,用户只需准备一排量在0.75-1m3/min的空压机,通上气管就可进行CNG/LNG/LPG汽车改装管路的气密性检测。 主要技术参数 高压气体出口尺寸:ZG1/4
驱动气压:0.3-0.8MPa
入口压力:0.1-1MPa
最大流量:360L/min(CNG为124L/min)
驱动气体入口尺寸:¢12直插接头
高压气体出口尺寸:ZG1/4 气密性试验装置(计算机控制)
工控机气密性试验装置液晶显示屏实时显示试验压力,显示并可打印压力-时间曲线,自动保存试验数据,具有报警功能,保压时间内下降到一定压力报警。 2、气瓶支架强度校核装置 气瓶支架强度试验装置(手动控制)
该装置主要根据GB/T18437-2001国际5.2.2.8条:气瓶安装紧固后,在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向上应能承受8倍于充满额定工作压力的天然气的气瓶重力的静力,且气瓶与固定座最大位移不许超过13MM。 1.测试前,根据测试单所提供的气瓶型号,按该气瓶重量×8,即为所测气瓶应承受的静力。 2.测试前,根据测试单认真核对所测试气瓶支架号,并按GB/T18437-2001.5.2.2.5条之规定紧固支架。 3.用提升设备将测试用气瓶置于支架上,并按GB/T18437-2001.5.2.2.7条之规定固定气瓶。 4.测试时应按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面,依测量顺序先将百分表触头移动置于千斤顶顶头所对应点另一面最高点,再将千斤顶置于对应点。千斤顶规格2T/3T/5T/7T/10T。 5.查看百分表接触头移动数,即为气瓶和支架位移数,按六个方面依次操作,便得到六个方面的位移数。 6.手动泵应半年清洗一次 气瓶支架强度校核测试装置(工控机控制)
3、氮气置换装置
赛思特氮气置换装置工作过程是将做完气密性试验CNG/LNG/LPG汽车管路内空气进行氮气置换,先用真空泵抽真空,后将氮气充入管路,反复充放几次,氮气置换完毕。该装置包括真空泵、真空表、相关阀门、管路等。
其主要特征:
1.外形美观,手持方便
2.数字显示,直观准确
3.连续工作时间长
4.具有欠压声光指示功能 5.手动试压泵
SB-40手动试压泵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容易掌握。是由水箱、机架、柱塞、控制器、手柄和工作接管等部件组成。 技术标准: 天然气汽车改装检测设备全部产品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制造,符合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技术应用: 该天然气汽车改装检测设备成套装置已成功用于济南公交、淄博公交、东风汽车、华菱汽车、中国重汽、福田雷沃、四川川汽、黄海汽车、比亚迪、海马汽车、东南汽车、宇通客车、中通客车等和全国各地区的天然气汽车改装厂的气密性检测。 CNG汽车改装检测分析 行业分析: 1、公司从07年开始做CNG市场至今,已经销往全国1600多套,山东作为东道主地区,价格一直处于最低,全省17地市总计成交达260多套。(截止2011年7月31日) 2、山东、河北等地区起步较早,市场混乱,省技术监督部门已经提高申请门槛或停止申请办理,比如申请资格要求二类汽修企业,检查更严格等。 3、南方部分省市如云南、贵州等才刚刚开始。北京、天津要求严格、门槛高。新疆、甘肃、福建等省市,要求必须为计算机全自动控制。 办CNG燃气汽车改装厂的资质需经过的部门 一、本规定所指燃气汽车是指将汽(柴)油汽车改装为以压缩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燃气或双燃料汽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汽车改装、营运、维护等活动应遵守本规定。二、燃气汽车改装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在申请改装所在地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依法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的压力容器安装Ⅰ级资质;
??(三)参照GB/T1900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有5名以上经过燃气汽车改装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
??(五)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改装、检测设备,厂房面积一般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改装和调试区域分设,通风设施、消防空间及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执行有关改装标准或技术规范;
??(七)燃气汽车改装需用的技术文件齐全完整,并能指导生产。
三、从事燃气汽车改装工作的企业要向省经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申请报告要阐明企业的基本情况、技术力量、工装设备、检测手段、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及市场需求分析。申请书须经企业所在市州有关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省经委接到企业申请后,要会同省质监、公安、交通、环保、安监等部门进行现场条件审查。对通过现场条件审查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法定汽车产品检测部门对企业改装车型样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给予同意批复。
四、燃气汽车改装企业要对改装后的汽车质量负总责,并出具改装汽车合格证书,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改装汽车档案。
五、燃气汽车改装、维修需用的燃气汽车专用装置要符合有关标准,经过检验检定,有合格证书。
六、燃气汽车使用的车载气瓶要在质监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气瓶不得安装使用。
七、质监部门负责燃气汽车质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对燃气汽车的车载气瓶、减压阀、高压管路系统、气阀、压力表等专用装置进行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检定,核发有关合格证书。检验检定的收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路运输燃气汽车、城市出租燃气汽车的运营管理,督促燃气汽车车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交燃气汽车的运营管理。
九、公安车管部门对燃气汽车年检时要审查燃气汽车合格证、车载气瓶检验合格证和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有效期,对有关合格证书及标志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安全运行技术检验合格的燃气汽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十、省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燃气汽车改装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从事燃气汽车改装工作 "};